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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 分类: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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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10-24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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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3.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常温库温度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冷库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9.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易制毒等特殊药品,应专人保管、专库或专柜存放、专帐管理。   10.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11.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2.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并停售,并报上级部门处理。   13.做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月盘存,确保帐、票、货相符。   14.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概要描述】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3.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常温库温度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冷库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9.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易制毒等特殊药品,应专人保管、专库或专柜存放、专帐管理。

  10.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11.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2.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并停售,并报上级部门处理。

  13.做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月盘存,确保帐、票、货相符。

  14.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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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3.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常温库温度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冷库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9.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易制毒等特殊药品,应专人保管、专库或专柜存放、专帐管理。

  10.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11.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2.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并停售,并报上级部门处理。

  13.做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月盘存,确保帐、票、货相符。

  14.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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