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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滥用泻药危害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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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4-11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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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滥用泻药危害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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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记者 朱晓京 胡晓震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更加关注自己的健康。便秘虽然算不上什么大毛病,但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于是,为了缓解便秘症状,许多人擅自到药店买来各种泻药服用。事实上,引起便秘的原因有很多,科学的治疗应该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用药或其他方法治疗。如果随便滥用泻药,不仅会使便秘的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化,还会延误治疗的最佳时机。

  便秘可分为几类

  便秘分为原发性便秘和继发性便秘。原发性便秘包括功能性便秘和功能性排便障碍。功能性便秘结主要是肠道蠕动功能差,导致粪便不能被输送至肛门,又称为结肠慢传输型便秘。而功能性排便障碍主要是指盆底肌肉不协调性收缩,导致粪便不能正常排出体外,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出口梗阻型便秘。

  对症治疗是关键

  在治疗上,对症治疗是关键。专家指出,对于原发性便秘,早期可在医生的指导下应用一些缓泻剂。目前泻药主要分为四种:包括容积性泻药(纤维素等)、渗透性泻药(聚乙二醇等)、润滑性泻药(甘油等)和刺激性泻药(番泻叶、酚酞片等)。

  前三种作用相对比较缓和,可适当应用。而大家在药房常常能买到的泻药大多却属于刺激性泻药。这类药物的特点是,服用后短时间内即可引起腹痛腹泻,腹泻后使便秘病人感觉很轻松。于是不少人就认为“挺管用”,长期服用来维持排便。但是这类药物其实只可短期(1-2次)应用,并不适合长期使用,一旦长期使用该类药物,会形成对药物的依赖性,导致尽管之后不断增加用量,效果却越来越差,临床上这种例子比比皆是。并且刺激性泻药长期大量使用会损伤肠道的蠕动、分泌功能,一旦停药不仅会加重便秘症状,而且还会导致结肠黑病变,增加大肠癌的发病风险。

  所以,专家提醒,如果短期应用刺激性泻药停药后仍出现便秘症状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尤其是老年便秘患者,由于年龄及身体原因,本身肠道动力就较年轻人差,再加上长期滥用泻药,会导致肠道蠕动功能更差,从而很容易发生粪嵌塞,甚至反复的假性肠梗阻,给患者带来很大痛苦,还容易诱发心脑血管意外的发生。

  先要治疗原发病

  继发性便秘包括一些器质性疾病所导致的便秘,如结肠、直肠肛门结构异常、大肠肿瘤等,以及一些代谢和内分泌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导致的便秘。对于继发性便秘,应该在治疗原发病的基础上给予便秘的对症治疗。

  例如,甲亢病人常常伴有便秘症状,那么此时应首先治疗甲亢。同时根据情况服用一些缓泻剂。大肠肿瘤的患者,有些是以排便费劲为首发症状的,这样的患者应及时到医院检查,查明原发病,并积极开展治疗。

  总之,当出现便秘症状,最好及时到医院就诊,查明原因,对症治疗,而不应自行长期滥用泻药,使病情更加复杂,错过治疗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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