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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肛肠医院采取“四项具体措施”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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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11-2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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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肛肠医院采取“四项具体措施”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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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辽宁时提出的“领导干部要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全面落实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集中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加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现象,切实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水平,11月19日下午,市肛肠医院党委召开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员部署大会,院党委书记朱起东同志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全院党员、中层干部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纪委书记刘婷同志传达了实施方案中为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医院所采取的四项具体措施:一是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人员学习,同时利用院周会、院内办公网、科室早交班会、每周业务学习等方式,定期宣传与加强反腐倡廉、治理商业贿赂有关的法律知识、党纪政纪知识和政策制度知识,利用门诊大厅LED滚动屏播放廉政公益广告。二是认真梳理和完善医院与反腐倡廉、治理商业贿赂有关的规章制度,查找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三是结合省厅“诚信服务杯竞赛”要求,将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放在医院办公网上供全院职工学习,并于12月中上旬组织全员进行答题测试。四是继续推行党务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增强廉洁意识。

  朱起东书记在大会中强调: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是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深入推进医院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医院事业健康发展的重点工作,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是第一次在重点教育对象的基础上开展的全员教育活动,进一步拓展了教育对象。全体医务工作者要在教育活动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时刻警醒自己,树立廉洁从业和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思想,坚决杜绝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院综办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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